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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消息  5月17日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合肥市2021年第二批和2022年第一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公示。合肥市共获得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41.5万元,目前已分配使用152.76万元。现对于剩余的1788.74万元,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并经局办公会同意,拟用于能力建议和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补助两个方面。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7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98号),合肥市共获得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41.5万元,目前已分配使用152.76万元。现对于剩余的1788.74万元,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并经局办公会同意,拟用于能力建议和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补助两个方面,具体分配金额见下表: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5月25日(7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胡晓玲 63508117

合肥市财政局李慧群 6353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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