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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布2023年两批次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公示情况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消息  6月14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3年两批次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41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249号),合肥市共获得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94万元,目前已分配使用237万元。现对于剩余的1057万元,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并经局办公会同意,拟用于国控站点电子围栏运维、VOC组分站运维等9个项目,具体金额分配见下表: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6月25日(7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胡晓玲 63508117

合肥市财政局  李慧群 6353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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