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讯 3月17日,黄山区林业局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联合发布关于主动上交禁用狩猎工具和鼓励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近年来,利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抬头,为全力保护全区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充分利用护林员、普查员、狩猎员等有效力量,加大山场巡查巡护力度,重点加大对农作物地与密林山场结合部野生动物常出没的区域加密巡查,发现野外安装的猎捕工具及时拆除收缴,以预防非法侵害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有效降低禁猎工具误伤群众等损害公共利益的发生。
二、除依法批准的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外,禁止其他一切形式猎捕受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禁止使用弹簧钢丝套、铁夹、捕鸟网、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毒药、爆炸物、排铳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向所在乡镇林业站(野生动物保护站)投案自首,构成犯罪的将由区林业局移交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五、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前将存放在家中的铁夹、“电猫”、电子诱捕装置、弹簧钢丝套、粘网、引鸟笼等狩猎工具主动上交到当地乡镇林业站和辖区派出所。
六、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举报方式:
黄山区林业局:0559-8532376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110 8532110
甘棠派出所:8531110
焦村派出所:8577110
仙源派出所:8502110
新华派出所:8576110
耿城派出所:8553110
谭家桥派出所:8593110
乌石派出所:8571110
太平湖派出所:85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