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26日,安徽省印发《2021年全省城市管理监督执法工作要点》,2021年全省将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设区市厨余垃圾设施全覆盖,年度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500吨/日。(2月27日《新安晚报》)
众所周知,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而实行垃圾分类,不仅有利于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也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更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虽然身边有不少人主动践行垃圾分类,但也常有一些市民对垃圾分类投放的概念还比较模糊,用于投放可回收物的绿色分类收集桶内常混有水果皮、烟头等其他垃圾,从而让垃圾分类的效果大打折扣。
当前,如何进一步推进全民垃圾分类,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让“新时尚”变成“好习惯”,关键要在“自律”和“他律”上下功夫。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强化自律,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为垃圾分类工作奠定思想认识基础。垃圾分类的“全民参与”既要宣传上的“全面覆盖”,也要有的放矢地“精准制导”。这里的“准”不是垃圾分类投放之“准”,而是面对垃圾投放,如何才能快速准确地抓住大众错误的认识。经常会听到有群众觉得垃圾分类是“政府的事”,和自己无关,这就需要通过宣传转变部分群众的消极被动心态。只有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对个人生活、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才能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垃圾分类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一个人知晓并参与进来,在社会上形成垃圾分类的强烈认同和良好氛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都是惰性动物”,会自动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所以在强调自律意识的同时,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这就需要以法律法规强制约束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垃圾分类虽然是举手之劳,但要让其成为居民生活好习惯,仅靠宣传教育引导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不可或缺,相应的立法保障是必要且关键的一步。只有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全民垃圾分类时代已来临,我们每个人都是“当事人”而不是旁观者。让我们共同做垃圾分类的“代言人”,做文明城市的“守护神”,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这样长久地坚持下去,我们的家园面临的各类污染就越来越少,我们头顶的那片蓝天将会越来越蓝,身边的河水将更加清澈!(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