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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两人非法电鱼被当场抓获

自2025年3月1日禁渔期以来,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联合黄山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大禁渔水域巡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4月11日凌晨,分局森警大队、仙源派出所联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新明乡招桃村附近水域巡逻时,发现有灯光晃动疑似有人电鱼。

为确保安全,民警及执法队员未贸然采取行动,而是继续观察嫌疑人动向。当犯罪嫌疑人李某、杨某某陆续携带电鱼设备及渔获物离开河边行进至安全地带时,民警及执法队员果断出击将两人当场抓获,查获电鱼工具2套,非法捕捞所得渔获物50余尾、7余斤。

经查,李某、杨某某为满足口腹之欲抱着侥幸心理使用自制工具,在禁渔区电鱼被民警当场抓获。李某、杨某某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电鱼行为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方式。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水域生态安全。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原标题:李某、杨某某在黄山区电鱼,被抓现行!

来源:今日黄山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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