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报道,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唐山市,对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唐山市是河北省的工业重镇,钢铁产能集中,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大。11日一早,黄润秋一行来到唐山市,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先后深入河钢唐钢不锈钢公司、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和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询问企业生产情况,仔细查看核对企业生产台账、生产工况、在线监控等记录,了解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期间,唐山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检查发现,四家企业均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相关线索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
上述新闻近来在社会上引发热议。笔者认为有几个关键词值得关注。
一是新闻事件发生的时间是3月11日,正值全国两会在北京胜利召开期间。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二是事件发生的地点,是河北省的工业重镇唐山市。近来,河北、河南、山东等多个区域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其中河北、河南、山东等区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响应。三是事件发生时的人,是生态环境部部长,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结果发现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唐山市四家企业均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
上述新闻使大家反思和警醒:一是如果不是部长亲自抓现行,唐山市钢企重污染天高负荷生产会被发现吗?
黄润秋同志作为生态环境部部长,亲力亲为,采取“四不两直”的做法,直奔现场,领导这种亲临现场查处违法企业的做法,值得全国生态环境管理者和执法者学习。我们从图片上看到,黄润秋部长在现场详细询问企业生产情况,仔细查看核对企业生产台账、生产工况、在线监控等记录,了解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精准地发现了环境违法问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四家企业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生产记录造假、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等。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现这些环境违法问题的理应是属地政府。如果是个别企业违法还可以理解,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居然多家企业不落实减排要求,生产记录造假,甚至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这个违法过程,持续了多长时间?是一直就有?地方监管是否到位?是什么单位、什么人不作为?举一反三,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遇到此类环境违法问题,应该怎么办?如何排除干扰,采取“四不两直”直奔现场,开展执法?如何严格执法,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等等。部长率先垂范,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环境执法课。
二是为什么在倡导生态文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今天,仍有企业在公然违法?
既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就说明是明知故犯,藐视环保法律法规。胆敢违法,就要让违法企业付出惨痛的代价。据后续报道,目前,已对四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企业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企业绩效评级全部降为D级,暂扣排污许可证。
研究发现,我国雾霾的原因之一关键就是京津冀的产业结构偏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2%,平板玻璃产量占全国1/3,电解铝产量占全国的39%,粗钢产量占全国的43%,焦炭产量占全国的49%,原料药占全国产量的60%。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这么密集,导致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是全国平均的4倍左右。
在今年的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高质量发展。笔者建议,对影响环境质量的改善,也无法提高发展质量的落后产能,要及时淘汰,坚持高质量发展,地方政府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多算长远账、综合账,不能为一时的效益,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十四五”时期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的都要严格守法。
三是为什么个别基层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发现不了的问题?
近来来,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省环保督察多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有的虽然隐藏较深,如黑加油站问题,仍被发现;有的环境违法问题虽然浮在表面,如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企业环保设备时开时停,走过场应付环保检查问题、排放造假问题等等,执法人员却发现不了。作中,为什么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省环保督察能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个别基层执法人员却发现不了?笔者认为,关键还是人的问题,可能存在选择性执法,人的执法意识还不强、执法能力还未达到应有的要求,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根本发挥等。所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为高质量发展服务。建议在生态环境执法时,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的作用,同时需要监测检查手段的与时俱进,充分运用好在线监测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史春)
来源: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