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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同向发力

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对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强调加强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笔者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举措。

近年来,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意识已经逐渐增强。一些部门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切入点,既推动问题彻底解决,还因势利导,通过政策引导、建立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督促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以突出问题整改为抓手,举一反三带动生态环境全域治理,坚决遏制“两高”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的部门主动担当,面对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不躲避,例如河南省林业局在解决黄河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存在经营活动的难题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出台地方指导意见,为问题整改指明方向、明确标准。

但不容回避的是,仍有一些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还存在差距。例如,有的部门认为上级安排给自己的责任过多、过重,甚至认为是生态环境部门在转移责任,因而对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很大。有的部门虽然能够做到履职尽责,但在履职过程中,事事拉着生态环境部门,一遇到问题,先不自己理一理原因所在,扭头就往生态环境部门扔,或者名义上是请示生态环境部门这个牵头汇总部门,但实际上是踢皮球、甩责任、看热闹。还有的部门甚至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职责分工就是强加的责任,虽然不敢明着拒绝,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却阳奉阴违。为应对这些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为抓手的各类督察检查聚焦症结,通过公开典型和严肃问责,形成了较大震慑。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十年不懈努力,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此时出台《意见》,提出强化督察与正向激励,就是要在纠正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等不良倾向的同时,更明确地树立奖惩结合、奖惩分明的导向,让能尽责的人得奖励,让推责任的人受处理,可谓恰逢其时。

笔者认为,只要在工作中落实好《意见》,尤其是把握好强化督察与正向激励同向发力,必定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方面,继续保持严的基调,通过强化督察问责,将问题指出来、将原因说明白,对一些非常恶劣的,例如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做法公开曝光、严肃惩处。另一方面,注重正向激励,对取得工作成绩的部门作为正面典型通报表扬,并辅以政策倾斜、资金支持等激励措施。对于因为在推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也要予以充分理解,实施容错机制。(刘传义)

原标题:推动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同向发力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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