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安徽环境新闻网从阜阳市城乡建设局获悉,1月25日,该局对外发布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检查结果,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被通报批评。这是该企业自去年11月份后又一次因环保问题被全市通报。
1月25日的通报指出,为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坚决打赢阜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1月18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对阜城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标段二)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万达嘉华酒店北侧二道河施工现场未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等要求对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场内道路未及时进行保洁;出入口无车辆冲洗设施,裸土及裸露地面未及时覆盖,建筑垃圾随意填埋,现场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监理单位未履行扬尘防治监理职责,无监理人员在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为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等规定,阜阳市城乡建设局经研究决定,对阜城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标段二)建设单位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阜阳市城乡建设局要求阜城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标段二)各参建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扬尘防护措施,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据悉,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本95286.91万元人民币,无实缴资本,参保人员20人,该公司是由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公司和阜阳投资发展集团公司等其他大型央企控股。2020年11月8日,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东清河水系整治项目,因施工降水未经规范处置,直接将泥浆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而被市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朱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