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对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作出明确要求,并提出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利于聚集资源和力量推进林草事业发展,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更有力度、更高质量。
安徽省2017年就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安徽根据实际,把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确定为林长制五大任务。围绕“护绿”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围绕“增绿”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围绕“管绿”预防治理森林灾害;围绕“用绿”强化资源多效利用;围绕“活绿”激发林业发展动力。目前全省森林面积达到6262万余亩,森林覆盖率超过30%。林长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新时代安徽改革的知名品牌。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面力量,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省围绕“林长治林、森林长治”,着力破解林业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理念淡化、职责虚化、权能碎化、举措泛化、功能弱化”问题,形成了各级林长领衔负责、各部门协同发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林业保护发展格局,切实有效提升了林业治理能力。
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从制度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扛起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一把手”应主动巡林护林,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有利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不同地区在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差异,要坚持因地制宜,落实林长制,在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基础上,勇于创新、突出特色,统筹好林与山、林与水、林与田、林与湖、林与草的保护发展。
推进林长制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保护,更应该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应当以“用绿”“活绿”为抓手,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方式,更好释放生态红利。这样,才能让更多群众主动加入到守护绿水青山中来,共同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汤超)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