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5年4月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总体情况
4月,全省平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57,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为78.1%,同比下降12.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PM10平均浓度为6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2%;NO2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8%。
图1 2025年4月全省各级别天数平均比例
图2 2025年4月全省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地市级情况
4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依次是:黄山、亳州、池州、六安、阜阳、宣城、宿州、安庆、合肥、滁州、淮南、芜湖、蚌埠、淮北、马鞍山和铜陵。
PM2.5浓度由低到高依次是:黄山、亳州、池州、宿州、六安、合肥、阜阳、芜湖、宣城、安庆、马鞍山、铜陵、蚌埠、滁州、淮北和淮南。
优良天数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黄山、六安、阜阳、宿州、铜陵、亳州、淮北、合肥、淮南、安庆、宣城、芜湖、池州、蚌埠、马鞍山和滁州。
2025年4月全省16个地级市空气质量状况
PM2.5浓度单位:微克/立方米
县(市)、市辖区情况
4月,全省10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60.0~96.7%;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18.7~41.2微克/立方米;PM10月均浓度范围为36.4~97.7微克/立方米;NO2月均浓度范围为5~43微克/立方米;SO2月均浓度范围为4~14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6~1.2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107~196微克/立方米。
4月全省104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
PM2.5浓度单位:微克/立方米
原标题:省厅公布2025年4月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