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安徽省政府官网公示《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被通报表扬。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合肥、滁州市,无为市、宁国市、铜陵市铜官区、桐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肥、滁州市,合肥市瑶海区、利辛县、滁州市琅琊区(棚户区改造);合肥、滁州市,合肥市包河区、蚌埠市禹会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蚌埠、芜湖、铜陵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2022年对上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明显的地方,按照市级200万元、县级100万元标准分别予以激励;对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反馈项目充足前提下)按照市级500万元、县级100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激励,在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按任务量增加5%测算分配资金,在分配省财政补助资金时单独奖补100万元;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分配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时,按照市级100万元、县级50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激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的地方,统筹城市更新引导资金分别予以500万元激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下一步,铜陵市将继续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关键小事”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与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铜陵模式”。( 冯喆)
原标题:安徽省政府通报表扬,铜陵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