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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公布2023年1-5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6月12日,从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城区2023年1-5月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通报。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根据《六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六环〔2022〕42号)要求,现将三区2023年1-5月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六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3项因子(PM2.5、PM10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自动监测数据计算,2023年1—5月三区共赔付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01.205万元。 其中:金安区获得30.97万元;裕安区获得81.48万元;市开发区赔付11.245万元。 市财政局将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如对通报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通报后20个工作日内以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核申请。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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