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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发布

近日,和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林业部门发布了马鞍山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旨在以法之名保护屹立于长江之畔和县革命老区的千年古梅树“半枝梅”。

半枝梅学名玉蝶梅,又称“宋时梅”,据记载为北宋歌豪杜默于1040年手植,现位于和县功桥镇丰山杜村,树高6米,冠幅平均8.5米,为安徽省一级古树,具有重要历史、生态、文化和科学价值。

《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明确提出,禁止使用刻划、砍、削、剥损树皮、树枝,掘根等方式破坏“半枝梅”的完整性;禁止在“半枝梅”上架设线缆及缠绕、悬挂物品;禁止损坏“半枝梅”相关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禁止在“半枝梅”保护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

古树名木不仅是自然的馈赠,更见证了文明的绵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马鞍山市持续构建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定期开展古树名木普查体检,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建档立卡的古树名木进行针对性保护,多举措为全市149株古树名木营造更优的生存环境。(记者 黄筱敏 通讯员 钱龙 朱俊)

原标题:全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发布

来源: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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