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17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交叉执法检查组对位于南陵县三里镇的南陵县银河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该企业存在生态破坏、管理粗放等突出环境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该矿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过分依赖第三方,以安全要求、环保业务不专业为由,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未设置集气罩与破碎筛分工段有效连接,布袋除尘器形同虚设,排污口未规范化设置。
二、矿山开采无序。经调查发现该矿大面积终采边坡,未按照《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现场土石裸露、生态破坏严重;正在开采的作业区域,未采取任何防治扬尘措施;未按初步设计要求设置排土场,大量剥离废土、石粉等长期随意倾倒,未采取覆盖措施。
三、生产管理混乱。该矿物料大棚未完全密闭,且存在多处破损,南侧大棚底部自竣工时就留有3米多高的开放区域,周边砂石堆积、积尘严重;经夜查发现,该矿在生产时配套的4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均未能正常运行,产生脉冲的空压机停运,大棚内灰尘弥漫;废机油桶乱堆乱放、废润滑油桶随意丢弃到厂外。
原标题:曝光台 | 这个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来源:芜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