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谯城区沙土镇检查发现,亳州市谯城区乡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中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擅自将大量未经处理的白芍脱皮生产废水抽排到厂区附近土坑内,现场散发着恶臭气味,环境监测人员现场采集了土坑内的废水水样进行化验分析,污染物浓度最大超标33倍。
亳州市谯城区乡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合作社有关排放生产废水的设施、设备实施了现场查封,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罚款,同时,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经环境执法人员多次现场帮扶指导,该合作社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维护,排放到土坑内的生产废水已经得到有效处理,并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目前,该合作社已经恢复生产。
原标题:白芍脱皮生产企业违法排放生产废水被罚10万元!
来源:亳州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