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蚌埠市开展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4月1日向蚌埠市反馈了督察报告。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认账、全力整改,研究制定了《蚌埠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措施清单》)。
《整改措施清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压紧压实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抓好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针对督察指出的3个方面问题,蚌埠市梳理形成了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共6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重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验收(监管)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清单》提出了整改目标,即完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1个,2024年度完成整改任务4个,2025年度完成整改任务1个。
《整改措施清单》提出了重点整改措施:一是坚决扛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湿地公园保护职责,开展侵占湿地公园等问题排查整治。二是做好湿地公园规划修编制。依据湿地公园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科学规划生态保育区和合理利用区。三是加强湿地公园能力建设。落实湿地公园管理所人员配置,完善湿地公园各项保护管理制度,强化巡查巡护。加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整治公园乱象。加大对湿地公园附近社区、村居群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五是举一反三,对湿地公园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下一步,蚌埠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强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压紧压实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巡护,举一反三,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切实维护湿地公园生态功能。
附:
蚌埠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原标题:蚌埠市公开整改措施清单!
来源:蚌埠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