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讯 7月4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拟注销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截止到2024年7月4日,淮南市现有淮南市东吉纤维素有限公司、淮南市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市生态环境局将按规定对上述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三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排污单位有异议,请向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电话:审批科 0554-267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