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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垃圾桶岂能“一撤了之”

近日,随着合肥部分区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定时定点投放,并逐步撤销单元门前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到强力推进。但实施过程中,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一些物业企业甚至利用撤桶来“一刀切”推进工作的现象也屡屡可见。“一夜之间,垃圾桶不见了,原放置点迅速堆起垃圾袋,臭烘烘没人管”“拎着垃圾找不到地方扔”“原先三十多个垃圾桶,现在全小区只剩两个,这不为难人吗”……不少市民为此抱怨。

垃圾分类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减轻环境污染,利莫大焉。这一点公众普遍认同,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杂音?主要是因为推进垃圾分类不是直接撤桶,用一撤了之、牺牲市民的利益为代价,简单粗暴的方法只会恶化小区环境。

垃圾分类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从培养居民分类意识与习惯做起,这一过程中,需要政府、物业企业、市民多方共同参与,同时发力,才能事半功倍,圆满完成。

政府须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方法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力争每个人都知道为什么分类、怎么分类,逐步养成分类集中存放的习惯,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正如一些市民所反映:垃圾分类,首先得学会分类,没分好类简单撤桶无意义。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教大家分类。

其次,物业企业是关键一环,应多从居民角度考虑,推行人性化的方案,比方撤掉小区原先垃圾桶,可以在原处放置一个告知板,指明新点在哪里,撤桶的通知不能只在小区微信群里发一发,要让更多人知晓。这些都需要物业企业做大量的工作,付出更多劳动,而不是简单地“一撤了之”。这些实实在在的推广传播工作做到了,居民看在眼里,撤并垃圾桶时也会更加理解与配合。

小区居民也应从我做起,积极配合政府与企业,改变自己的行为习惯,一起学习垃圾分类,并且逐步接受撤桶并点后需要多走几步的事实,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美好家园。( 冯 珉)

原标题:小区垃圾桶岂能“一撤了之”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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