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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水生态补偿资金三连增引发杠杆效应

本网讯  “ 2018年赔付资金850万元、2019年获得资金500万元、2020年获得资金2650万元。”这是宿州市公布的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三年账单。2018年《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落地实施后,宿州市不断强化各项举措,全力推深生态补偿工作机制,全市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态补偿资金三年三连增,实现了由赔付到获益转折性提升,生态补偿引发的杠杆效应正进一步显现。

据悉,为推进“十三五”全市水生态补偿工作,2019年1月宿州市政府办印发了《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20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沱湖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全市共设置了23个生态补偿断面,包含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断面10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13个,基本涵盖了四县一区以及市管园区主要河流断面。建立了以县区(市管园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明晰属地管理责任。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对生态补偿断面监测一次,核算各生态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联合市财政局每月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通报断面生态补偿资金情况。市财政局加大资金调配,保障生态补偿资金及时清算支付。

在生态补偿杠杆的撬动下,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新阶段。目前,宿州市与上下游徐州、淮北、蚌埠等兄弟城市共建的流域协同,共保联治,联合巡河、联合监测等工作机制已进入常态化。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化管理清单,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改“一口一策”,健全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台账资料,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及常态化监测机制。针对宿州市缺乏主要河流和湖泊湿地水生态环境调查数据的现实状况,积极谋划河流生态环境调查工作,逐步开展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数据监测调查,掌握生态环境状况,构建宿州市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为宿州市开展“十四五”水生态环境规划提供管理技术支撑。

与此同时,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得到了优化加强。市县投入约3000余万元,建成运行了23个市级水质监测自动站和4个县级水质自动站。建成市级地表水监控预警平台与已建水质自动监测站联网运行实时监控全市地表水水质,每日数据与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实现共享。全面加强与国家级专家团队的合作,成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宿州驻点专家组,相关技术专家在宿州长期驻点,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定期联合中国环科院专家组人员借助无人机、高点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这些手段的丰富,能力的提升为科学治污,精准施策提供了保障。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宿州市正以全国“两会”会议精神为指引,以生态补偿机制为杠杆,全面实施《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市水环境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加紧谋划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自我加压稳扎稳打,努力为全市“十四五”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黄忠飞  沈禹郎 作者单位: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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