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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2021年上半年空气质量呈现南北差异和市县差异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号消息:安徽省大气办通报2021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具体如下:

上半年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呈现出南北差异和市县差异,具体表现为皖北改善幅度大于皖南、沿江地区部分县(市)空气质量差于所在城市。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21年1-6月,全省1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1.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O3(最大8小时90百分位)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

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最高的三个城市是阜阳、淮南、宿州市,浓度值分别为50、49、46微克/立方米,排名长三角41个城市倒数第1、第2、第4位;最低的三个城市是黄山、池州、宣城市,浓度值分别为22、33、33微克/立方米;12个城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其中亳州和淮北市降幅明显,分别同比下降24.1%和16.7%;黄山、池州、铜陵、芜湖4个市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

优良天数比率最低的三个城市是淮南、宿州、阜阳市,分别为71.3%、72.9%、73.5%,最高的三个城市是黄山、宣城、铜陵市,分别为99.4%、90.5%、89.5%;亳州、淮北、宿州、阜阳、六安5个城市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其中亳州和淮北市升幅明显,分别同比上升13.9和10.9个百分点;其余11个城市同比下降,其中池州、滁州、芜湖3个市降幅较大,分别同比下降7.8、6.2、5.6个百分点。

7个城市O3浓度同比下降,其中黄山和淮北市降幅明显,分别同比下降11.7%和6.9%;8个城市O3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其中滁州、池州和芜湖3个市升幅较大,分别为15.8%、12.1%和10.8%。

县(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21年1-6月,全省59个县(市)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2.6%,与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相当。

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最高的三个县(市)是界首市、萧县、砀山县、临泉县、太和县(后三县并列第三),最低的三个县(市)是黟县、祁门县、旌德县、石台县、歙县(后三县并列第三);同比降幅最大的三个县(市)是含山县、潜山市、颍上县,同比升幅最大的三个县(市)是霍邱县、南陵县、霍山县。

优良天数比率最低的三个县(市)是砀山县、萧县、太和县,最高的三个县(市)是休宁县、祁门县、黟县;同比降幅最大的三个县(市)是和县、巢湖市、郎溪县,同比升幅最大的三个县(市)是界首市、阜南县、太和县。

请各市结合正在进行的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攻坚行动,采取措施严控各类污染物排放,尤其是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指标恶化的县(市)更要加大“五控”力度,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开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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