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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公布关于这项工作的通报 2家编制单位及2名编制人员“环评失信”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消息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部分环评人员工作量统计情况的函》(环办便函〔2021〕177号)的要求,安徽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靶向技术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5月,安徽生态环境厅从环评四级联网报送系统抽取了省内有关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2021年第一季度审批的部分环评文件。经复核,发现3份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或错误、环境质量监测不符合相关规定、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

二、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五条、第七条等规定,对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元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编制单位及段瑞芳、王明辉等2名编制人员予以环评失信记分。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上述环评文件审批部门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对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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