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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发布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安徽生态环境厅消息  12月8日,安徽省正式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7章45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章节对应,主要规定了规划、标准、详查和监测,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办法》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增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延伸到基层,提出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根据需要规划设立区域污染土壤处理场所,集中处理全省不能原址修复的污染土壤。《办法》对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及责任承担进行了细化,强化土壤环境管理要求,规范了资金保障机制、约谈等保障和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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