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2月10日,安徽省水利厅发布2022年度安徽省河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市、区)名单,池州等六地入选。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2年度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实际情况和2022年省级考核结果,省河长办研究提出2022年度安徽省河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市、区)名单:池州市、合肥市、安庆市、六安市霍山县、阜阳市颍上县、铜陵市义安区。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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