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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3年2月和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总体情况

2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2%,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NO2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0%;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

1—2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9%,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9%,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PM10平均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NO2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O3平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图1 2023年1-2月全省16个地级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2 2023年1-2月全省16个地级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地市级排名

2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黄山、铜陵和宣城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淮北、阜阳和宿州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铜陵和合肥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阜阳、淮北、宿州和亳州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并列第13名);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合肥、铜陵和黄山相对较好(并列第1名),淮北、亳州和阜阳相对较差(从并列第15名至第14名)。

1—2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黄山、宣城和池州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阜阳、亳州和淮北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宣城和铜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亳州、阜阳和淮北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黄山、宣城和铜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2名),亳州、阜阳和淮北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

县(市)、市辖区排名

2月,全省59个县(市)中,按PM2.5浓度排名,歙县、旌德和黟县等县(市)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9名);界首、涡阳和颍上等县(市)相对较差(从并列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9名)。全省45个市辖区中,按PM2.5浓度排名,徽州区、屯溪区和黄山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10名);潘集区、颍东区和叶集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10名)。

1—2月,全省59个县(市)中,按PM2.5浓度排名,旌德、歙县和黟县等县(市)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10名),界首、临泉和太和等县(市)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10名)。全省45个市辖区中,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区、徽州区和屯溪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10名),颍东区、谯城区和潘集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10名)。

原标题: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3年2月和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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