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众号消息 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通知》(皖环发〔2023〕18号)《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1〕796号)等文件要求,依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对全省5693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评级工作。
并经省级专家评审、现场抽查核查,评出绩效先进企业159家,其中A级企业23家、B级企业107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9家。现将截至2023年10月绩效分级情况公示如下。请社会各方监督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如有违反相关要求的,请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