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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4年九成以上

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巢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93.1%,居全国第6位,连续4年稳定在九成以上。

根据报告,2023年,我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要指标持续改善。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4.8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连续3年达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9%,臭氧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2.5%。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0.7%,改善幅度居全国第3位、长三角第1位,已连续3年持续改善。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新安江流域水质稳中有进。全省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6%,超过国家下达目标5个百分点。

在减排任务上,2023年,全省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为7.43、2.24、8.83、0.96万吨,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提前2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指标计划。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我省聚焦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持续发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去年,我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12件,其中,依法查办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83起、涉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环境违法案件24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刑事案件7起。全省公安系统侦办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93起。全省各级审判机关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4093件;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97件。

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我省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持续开展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实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新一轮提升工程,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同时,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整治农村黑臭水体117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8%,提前2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去年,我省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在组织开展中央层面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同时,继续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分2批对4个市和4个省直部门开展督察。聚焦12个领域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主动排查整改问题8266个。并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4万余个。开通环境问题“码”上反映,环境信访件办理群众满意率居全国第3位、长三角第1位。

报告同时指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目前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补齐生态保护欠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攻坚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携手打造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的跃升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下一步,全省将继续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生态强省、打造美丽安徽。(记者 班慧)

原标题:安徽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4年九成以上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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