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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出台管理办法 禁止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风力光伏电场

安徽环境新闻讯   4月10日,安徽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禁止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擅自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现就《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可邮寄至合肥市无为路53号安徽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电邮方式:ahlyjqy@163.com。

三、电话方式:0551-62633392。

四、线上反馈:省林业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联系人:秦杨

特此公告。

安徽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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