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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持续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上万水体纳入监管清单

7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回答记者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总体情况的提问时表示,美不美,家乡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百姓对农村水环境的期待也越来越高。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让一个个昔日的“臭水沟”变成群众身边的“清水绿岸”。

一是清单化管理。建立任务清单、销号清单、问题清单。组织各地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将其中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4000余个水体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将其余近万个水体纳入省级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对销号后发现返黑返臭的水体,取消销号,列入问题清单。

二是系统化治理。明确“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技术要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需求等确定治理思路和技术路线,鼓励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财政部会同我部从2022年起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先后选择39个城市,治理黑臭水体2000余个。

三是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水质监测等方式开展跟踪监管,确保“长制久清”。2022年以来,组织对已完成治理的2612个水体开展水质监测,治理合格率达到97%以上。对返黑返臭水体分析问题原因、督促指导地方及时整改,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已完成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400余个,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80%以上。一些地区在治理模式和管护机制方面创新,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河南周口打造“渔光互补”模式,淮阳区冯塘村引入社会投资150万元治理坑塘,在治理好的坑塘上建设光伏发电板,年发电量150万度,年收益约55万元;发动村民利用坑塘养殖鱼虾,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产业新模式,“纳污坑”变为“生态塘”“经济塘”。

山东济宁兼顾村庄防洪除涝及农田灌溉,泗水县青龙庄村治理黑臭坑塘约4300平方米,汛期可蓄积12000余立方米雨水,为周边农田提供9000余立方米灌溉水源。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已完成治理水体监管,确保长制久清。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持续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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